NOSURVIVOR的战地日记(根据TLD的MOD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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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SURVIVOR的战地日记

Based on “the last days” the mod of M&B  
玩了很久的骑砍了,从最早的NATIVE到很流行的BOW,再到现在的TLD。虽说水平并不太高,但是对它确实很有感情。
第一次接触它是因为一个高中时代的死党,他告诉我最近出了一个游戏,欧洲人做的,很小但是很有趣。我问是什么公司出的,他说:没有公司。
我开始感兴趣起来。我的死党是个极度有意思的胖子,他喜欢的游戏不会差。于是就回家下载
后来就开始无可救药地喜欢了这个只能一下一下砍人的游戏。的确,这个游戏没有大招,没有华丽的效果,没有完善的系统,老是出BUG,还害得我蓝屏,TLD读档的时间都够我写一篇酸文了。
但是,它确实好玩。我并不是它中世纪感觉的死忠,所以不认为改MOD或者改装备的样子是件大逆不道的事。
我喜欢的,是面对一群敌人围攻的时候,明知道自己任何时候都可能会被弩箭爆头或者被一枪连人带马捅下来,但还是要骑着浴血的马,用右手染红的剑冲击。
我喜欢的,是一群自己从最低级带上来的兵种在我被打落马下十数人围攻的时候,雷霆万钧地冲过来救我。
我喜欢的,是在一片混战中,用我的箭瞄准两个战友之间露出的一点点空隙,精准地爆杀对手的将领。
我喜欢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兄弟们,让他们在原地等我,因为只有我才能够一个人单挑一支战队而保证不会死掉。
然后,横刀立马,面对马蹄阵阵,喊杀声声,用我的剑与弓,撕扯我的愤怒。
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我非常反对修改人的属性,要是把自己修改成一厚皮狂战士那还勉强能玩玩,要是别人砍一辈子都砍不掉你一滴血你随便一动就杀十几个人,那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真正的搏杀感和会被俘会死人的紧张感才是这款游戏在我眼中的吸引人之处。
本来一直在玩的是BOW,感觉玩久了之后就并没啥意思,尤其是在帮着一方之后,不免要屠杀一些平民,农民农妇在我的箭下死去的呻吟让我非常不舒服。
于是开始玩TLD,选择了一种没有调和可能的两军对战。至少,杀兽人的时候我不会心有怜悯。这样很好。
我选择的路线一直是弓骑,一个初期难练后期威力强大的方向。使用的兵器是盾剑配弓箭。这样的配搭其实似乎并不是常用的,因为我通常都看到人家用的是枪盾加弓箭。但是不知怎么的,我就是用不好枪,虽然知道它威力惊人。
说了那么多无聊的话,下面要开始的是一个关于TLD的故事,其中大部分的情节是我自己玩的经历,也有听别人讲的事情。那么开始吧。关于剑与火,血与荣耀的故事。
当然,很多升级和经验值的细节我不太记得了,见谅。不过作为小说来看的话,没有它们也没关系。
之后会在这里保持更新,希望大家支持!

YULE历3018年2月14日(YULE历是魔戒中的历法,每年365天,12个月,与现在流行的历法相同,因此我也使用这种纪年。书中的年表在3017年进入主线,也就是咕噜从魔多逃跑的时候,魔戒大战爆发。根据MOD的考量,我认为此时甘道夫应该已经复活,造成了两边的均势。因此,把主角诞生的日子设定成了甘道夫复活的日子,2月14日也比较浪漫。之后对于历法不再解释。在角色的选择上,我初始选择了精灵弓箭手,出生在东谷。)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样的精灵也会卷入这场战斗中。不过,我们精灵向来都不会害怕战斗,虽然我们崇尚的是和平的隐居。自从战争开始之后,父亲就一直感觉不好。终于,今天他把我赶出了家门,送给我一柄剑和一个小小的护符。
剑并不锋利,而且很老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把它拿在手里的时候,我感觉很踏实。父亲说,今天开始,小山村背后的精灵也不可能免于战火了。
“既然这样,那么我更愿意自己的儿子在战火中成为英雄,而不是在这村子里被马蹄踏成肉酱。”
小山村是我的故乡,居住的大多是人类。我们这些精灵很少和他们交流,除了用我们制作的一些日用品和他们换必须的食品以外,几乎从不来往。虽然这样,要离开这个村子的时候,我还是有点难过。尤其是薇安,她拉着我的手几乎哭出来。她是个人类中少见的美女,但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的。毕竟当一百年之后我长出第一条皱纹的时候,她的尸骨应该已经完全腐烂在这里了。
我不想让她伤心,所以急急地走出了门。我并不想走,但是我知道,父亲只要做出了决定,就绝对不会更改。我打点了自己的行李,一块小盾牌,一副父亲当年的弓箭,还有那把老剑。背包里是一捆毛皮,这在刚多可以换不少钱。
母亲追了出来,把一小块东西塞进我的口袋。长期的劳作让她有了风霜之色,但与人类的妇女一样的打扮还是不能掩盖她精灵的高贵感。“孩子,这是精灵饼干,一小块就足够你一天吃的。”我从小到大还没吃过这种东西呢。
父亲请经过的商队帮忙把我捎去东谷。东谷旅馆据说是整个大陆的中心。到了那里,我就要一个人了吧。
东谷旅馆的旁边不远处就是土匪的要塞。这个破要塞其实已经没多少真正的土匪出没了,里面大多是一些生意人。商队头领告诉我,可以在那里找地方睡。
于是我就去了。先卖掉了毛皮,然后我遇见了一个粗壮的大汉。“嘿娘娘腔,来给大爷亲一个!”
精灵被人嗤笑娘娘腔,对我来说无法忍受。于是我拔出剑,冲向了他。这家伙的力气很大,剑法也很不错,虽然有点慢,但足够挡得住我。打了半个钟头,我们都累了,躺下休息。“嘿,混蛋,你叫什么?”
“朱露特。”他粗鲁地笑着,“没想到你这娘娘腔挺能打啊。”他伸出一只手,手里是一壶烈酒。
我们哈哈大笑起来。要是父亲知道我出门的第一天就和这么个粗俗的人类交了朋友,不知道他要怎么想了。我说:“我想去猎兽人,你有兴趣一起去吗?”
朱露特看了看我:“你有6000第纳尔吗?”我数数钱:“还缺一点,大概还缺5930个吧。”
朱露特大笑起来:“不行,这个要塞哪里都要钱,钱就是大爷。只有你有了足够的钱,才能跟我证明你有足够的能力。”
“好吧,没事,反正我们还是朋友。”我和他在火堆旁躺下。漫天的星星眨着眼睛,末日火山在远方东边染红了天空。我突然想起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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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删除 xcyapolo (2007-11-12 23:21:00, 评 0 分)

    给人以春风拂面的清新感觉,真棒!

  • 删除 darkness2008 (2007-11-03 17:05:19, 评 5 分)

    好文啊,楼主努力了,快快写下去

  • 删除 dq111 (2007-10-12 21:34:14, 评 0 分)

    不错

  • 删除 xuehao14 (2007-10-08 17:12:47, 评 5 分)

    不错……很不错……呵呵。。。兄弟可以去吾爱文学网上发表了。。。会有很多人喜欢的,并喜欢上这个独特的游戏!!!

  • 删除 Stsimen (2007-8-29 12:36:54, 评 0 分)

    问个小问题
    楼主的蓝屏是怎么解决的
    谢谢了先

查看全部评论(5)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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